近日,一份酒泉肃中中学通报在网络发酵!

这份“致全体师生”的《决定》内容显示,接肃州公安分局通报,酒泉市肃州中学高三学生高某、张某某,不服从属地疫情管理规定,在居家隔离期间,于2022年11月8日下楼活动。

“其行为给属地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高某、张某某两名学生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这份《决定》内容称。

处分决定中还提到,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自疫情发生以来,该校绝大多数同学都能认真配合属地疫情管理部门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但仍有极个别同学,置疫情防控的要求于不顾,给社会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这份通告决定落款日期是11月9日,然而查阅酒泉疫情,自10月13日以来,酒泉已经连续27天没有新增病例!这种情况下,不容许公民下楼遛弯,就是层层加码行为,我看不应该对学生进行开除,而应该对酒泉市政府和这所中学进行严重开除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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