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发布”微信公众号9月21日消息,重庆长寿区发布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集中隔离场所实行收费管理的通告。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加强集中隔离点规范管理,经长寿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收取一定的食宿费用。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标准
1.晏家二期公租房隔离点:300元/人/天(含餐费60元/人/天)。
2.隔离酒店:房费按征用酒店协议的客房价格进行收取,餐费按60元/人/天收取。
二、收费时间
自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开始计收,入住时由所在隔离点(酒店)一次性进行预收,解除隔离时进行统一结算。
三、收费对象
在长寿区集中隔离场所隔离管控的人员。
同时,对学生、低保户、医生隔离进行减免措施。

来自于微镇雄客户端消息:日前,镇雄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从镇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获悉,从2022年9月21日零时起,镇雄决定对所有新入住集中隔离场所人员实行收费管理。

收费标准方面,阳光留观点、县二院留观点、五德养老院留观点、赤水源集中隔离点,按每人每天10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用;斯威特宾馆、安曼宾馆等城区集中隔离场所,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用;其余各乡镇集中隔离场所,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50元的标准,收取隔离期间生活服务费用。

所有被隔离人员在入住隔离场所时,须按标准现场一次性支付费用。各集中隔离场所每次收取完费用后,须及时规范开具发票。

据介绍,各集中隔离场所在隔离对象入住前,会及时告知收费标准,并做好政策讲解相关工作;隔离人员拒不支付费用、提交虚假证明材料或拒不配合集中隔离场所相关规定要求的,将交由公安部门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0 条评论

发表回复

Avatar placeholder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

版权所有©蝈蝈星空          版权所有©笑傲江湖之小鱼儿          豫ICP备2022001021号-2          豫公网安备41010302002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