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六盘水居民孟女士向媒体反映,其女儿在海南琼台师范学院就读舞蹈专业期间,于校园内被一辆外卖商家的改装电动车撞倒,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家属对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表示难以接受,目前正通过检察机关计划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
据家属介绍,事故发生在2026年4月29日。当时,其女儿胡某在校园内骑车前往取快递,在转弯过程中被一名外卖商家驾驶的改装电动车撞击后轮,导致头部着地,造成颅内出血,经抢救无效离世。孟女士表示,肇事车辆经过改装,车身重、冲击力大,“胡宝骑行转弯,他直行过来撞到胡宝的车后轮”。
2026年7月中旬,海口江东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责任复议认定书,认定胡某、肇事者及两辆违停汽车的车主共四方承担同等责任。孟女士表示,她清楚女儿应当承担部分事故责任,但难以接受女儿与肇事者、违停车主承担同等责任。对此,海口当地交警回应称,该认定系“经过讨论才出具”,有异议可联系办案民警。
孟女士还表示,事发后家属已与校方达成调解协议,但校方直到今年9月开学才优化校园电动车管理措施。据悉,琼台师范学院在9月开学后已执行校园配送新规,禁止电动车、电三轮配送,仅允许步行或人力自行车送餐。澎湃新闻记者就此事联系琼台师范学院,校方工作人员表示领导清楚该起事件处理情况,但因正在开会,暂无法提供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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