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教育部发布公告,公示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据统计,共有272所高校的852个项目拟获2022年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天津大学收获颇丰,共有26个项目拟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1个项目拟获本科特等奖;其次是浙江大学,有24个项目拟获奖;西安交通大学紧随其后,有22个项目拟获奖。其次是上海交大和复旦,而北大排在11位,清华排在25位。但清华大学1个项目拟获本科特等奖,中国农业大学1个项目拟获研究生特等奖。
公式原文具体如下:
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的公示
2022年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研究生)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284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1项,一等奖成果35项,二等奖成果248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关于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拟授奖成果的公示
2022年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评审工作已经结束。经专家评审、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共评出成果572项,其中拟授特等奖成果2项,一等奖成果70项,二等奖成果500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至5月21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对拟授奖教学成果权属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我们将为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严格保密。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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